近日, 江苏省 《苏州市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 (2019年~2020年)》 出台。 根据规划,到2020年, 苏州城区和城关镇将“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 为要求, 城市每个行政街道, 或者5万人-10万人口将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截至2019年底, 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79.19万人。 其中, 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是246.11万,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是133.33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另外,医保定点单位1070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87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88家、 门诊部 (诊所)141家、 卫生所91家、 护理院23家,定点药店440家。平均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6019名参保人员,平均每家定点药店服务8618名参保人员。遍及城区、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单位网络体系初步形成,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需求。” 苏州市社保中心主任谭国明介绍说。
根据该规划, 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以城市格局变化、行政区划设置、 城乡分布特点、参保人群密度的差异, 以及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参数, 按需规划,合理布局。 到2020年, 苏州城区和城关镇 “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 为机构设置要求, 城市每个行政街道或5万人-10万人口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心镇每5万人—10万人口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覆盖不到的地方,可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制镇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每个行政村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另外, 苏州市定点药店设置要根据区域面积, 以及道路距离、区域人口数量、 区域人口老龄化程度、 区域性质和定点机构级别,总量控制, 动态调整, 并在规划总量内按年均衡增加。 药店总体规划为655家。
规划明确, 苏州市主城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二级以上定点综合医院, 以现有医疗资源调整为主,依据实际情况, 适量支持专科二级及以上医院定点。 环路以外为相对稳定区, 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适度增加。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 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 规划期内将保留现有门诊部、 医务室、 卫生室 (所)、 诊所等, 原则上不突破现有总量,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可适当增加。
谭国明说:“我们对定点机构在合理布局基础上,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医药机构在质量、价格、费用等方面展开竞争,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标准,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对准入必备条件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医药机构,通过谈判签订服务协议。原有定点协议管理单位因违规,或者在年度检查中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后,可在该区域其他未定点的医疗机构或药店中择优填补。”
另外, 苏州市社保部门将严格执行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严格执法, 坚决查处违规行为, 采取限期整改、 级别降低、 暂停协议、终止协议、 扣回违规费用或处以罚款等予以处罚。 对严重违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终止其服务协议。同时,他们对定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建立医保诚信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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