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都被责令停售,法律风险如何防?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8-12-14南京税务

摘要:苹果都被责令停售,法律风险如何防?


日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就“‘手机(100C)’(专利号:ZL201430009113.9)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作出处理决定(京知执字(2019)854-16号),要求中复电讯、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停止“许诺销售、销售”和停止“销售”iPhone6、iPhone6 plus两款手机。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裁决显示,苹果公司的部分手机类型侵犯了深圳市佰利营销服务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后者是一家几乎无人知晓的中国智能手机商。据Counterpoint Research,虽然苹果对该裁决提起诉讼,但是如果该裁决成为先例,苹果可能面临越来越多的法律诉讼,并且威胁到公司的销售。

法律面前,风头苹果公司也招架不住一家中国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真是令人感叹。那要想避免现在这样的局促局面,该怎么做呢。

首先,按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有三种维权方式可供权利人选择,包括:1)协商解决;2)诉讼救济,向人民法院起诉;3)行政救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按照专利法的维权体系制度设计,诉讼救济或行政救济对权利人的救济力度是相当的,因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此外,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认定侵权成立并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或者判决之后,被请求人就同一专利权再次作出相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处理决定。

简单说,如果专利纠纷侵权行政认定手段利用的好,权利人凭借此决定,可在各地实现快速维权,而届时苹果被禁止销售的区域可能就不只是北京市,而可能是全国了。

总之,在iPhone6卷入外观设计侵权纠纷后,苹果公司积极利用国内有关专利法相关规定,积极通过专利无效宣告及提起行政诉讼,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发起反击,也对禁止销售处理决定寻求司法救济。

那么广大的企业该如何防范呢?一方面,要加大包括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力度,另一方面,也不要让获得授权的专利“躺着睡觉”,应积极利用好国内专利纠纷处理方式,借助包括行政、司法等在内的各种途径或手段,加大包括专利在内的各类知识产权维权力度。也就是说,预防为主,攻守并济。这样才能全面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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