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月、六个月、一年五个月、五年,这是小陈从2011年至2019年,其人生履历上醒目的数字,而新鲜出炉的“五年”则将其自由定格在了2021年
小陈是政和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常客,六年间四次站在刑事审判被告席上,均是因为盗窃。2014年8月,第三次走出高墙的小陈仅8个月后,便又重操旧业。盗窃生鲜超市、溜门撬锁入户、盗窃保险柜,直至被抓获归案,共作案三起(其中一起未遂),涉案金额达人民币8万余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刑满释放后不到一年时间,再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且多次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主观恶性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