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作文版权应归考生所有
每年,高考满分作文总会先于分数公布前,现身于网络。其中一些或许纯属“网民娱乐”,但若真有一些作品来自于考生原创,就不得不让人审视版权这一严肃的话题。
记者向市文广新局了解到,根据《著作权法》,只要考生是独立创作完成,都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都应当享有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针对如何使用作品,著作权法专门规定了合理使用作品的范围。”市文广新局出版管理处处长崔怀明解读,倘若中、高考作文是用于教师教学,并不算侵权,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中、高考作文是在特定环境下创作的,中、高考作文的传阅或者复制只应当限于特定人群,超出这一范围,就极有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终传播权、发行权等。”崔怀明还表示,“另外,中、高考涉及到试卷保密,市面上的作文集中,收录的是不是真正的高考作文,仍有待考证,如果是中、高考作文,那么,著作权人(考生)完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杭州出版社尚副社长也同样认为,中、高考作文应当是有版权的,版权应归考生所有。
尽管如此,记者发现在网络上,有关中、高考作文的书籍并不少,其中包括一些满分作文的特辑。倘若要出版这些书籍,出版社又会提前做什么准备?
“我们近期没有出版过中、高考作文相关的书籍。考虑到考生作文是临场构思撰写,与考生逐个联系有诸多不便。”杭州出版社尚副社长说,若要出版,我们会先尝试与考试主管部门联系,再进行具体洽谈版权的相关事宜。
大多数考生并不会选择维权“与考生逐个联系有诸多不便”,这的确是出版社在出版这类高考作文书籍前,被迫面临的困境。那么,现有的中、高考作文出版物,是否都做到了“和考生逐个联系”呢?
记者前往书店,查看了作文辅导类的相关书籍,不难发现,在有些书中写明了“由于时间仓促及其他原因,未能与本书收集的某些作品的作者取得联系,请作者及时与编者联系,以便支取预留的稿酬与样书”类似的声明。
这样的声明真的可以让出版社免责吗?有业内人士指出:“即使发表了这样的免责声明,也并不能完全免责。仅可作为减轻侵权责任的情节,并且还要看是否获得作者的谅解以及法院的认定,再作判定。”
然而,不难发现,当下就高考作文向出版社提出维权要求的案例非常少见。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林兵解释,主要原因是很多考生觉得自己的高分作文被刊登发表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即使出版社刊登了联系领取稿酬等相关说明,大部分考生也不会因此而刻意索要稿酬或提出维权。“考生的版权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很多考生没有意识到作文书籍刊登了自己作文的这种行为是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陈林兵说。
另一方面,是因为出版社与作文作者(考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考生在上交考试试卷之后,很难再接触到自己的作文,并且如果出版社刊登了考生的高分作文,却并没有告知考生,考生很少能够有效获知自己的作品是否已经被刊登。换句话说,考生也许并不知道自己的作文已经被刊登。所以,也并不会提出维权的要求。”
“但考生确有权利向未经作者本人允许而擅自发布本人作品的出版社提出维权。”陈林兵说,目前,我国关于考生因考试作文被擅自刊登而提出诉讼维权的案例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