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2019年度(2019年7月—2019年6月)社会保险费标准公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525.6元,上限为3360元,中间每10元为一档。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为21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失业保险月缴费额为52元。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南京社保”微信公众号于每月24日前实时缴费,或于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缴费卡(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行龙卡储蓄卡)中由缴费银行代扣代缴。由银行代扣社保费的参保人员应在缴费卡中存足用于扣缴当月应缴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凡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月起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终止,须重新参保。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线96400(南京银行)或95533(建设银行),向缴费银行核实、咨询相关缴费问题。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服务专线12333或登录www.njhrss.gov.cn,详细了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也可以登录吉客财务详询个人社保代缴业务,吉客财务最新推出个人社保公积金代缴每月仅需59元,史上最低价,千万不能错过!
南京市公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6-29南京税务
摘要:南京市公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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