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税务稽查不任性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6-29南京税务

摘要:让税务稽查不任性

报道:佛山市国税局、地税局日前展开国地税首次联合随机抽查,同步入户执法,现场商讨解决问题,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同时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在双方纪检监察人员和市、区税务稽查部门负责人监督、见证下,税务稽查人员从国地税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8户企业确定为稽查对象并开展联合检查。这是我市国地税首次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联合稽查对象,也是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的又一新举措。

为进一步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首次提出税务稽查对象须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确定。《方案》要求,对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拟定20%左右,原则上每5年检查一轮;对非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3年内已被随机抽查的税务稽查对象,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新规明确对不同类型税务稽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规范了公正文明执法,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了市场环境。

据悉,今后佛山市国、地税局稽查局将根据《方案》要求,分级分类确定抽查对象和主体。所有待查对象,除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外,均通过摇号等方式,从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联合随机抽查避免了国税、地税分别抽查、多头执法,为下阶段实施联合稽查,同步入户执法创造了有利条件。”市国税局、地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联合随机抽查有序开展,市国税、地税部门建立了税务稽查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并根据《方案》实施要求建立了国地税重点税源企业名录库,要努力实现在阳光下运行执法权力,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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