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工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加强全区工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工会“一小时法律服务圈” ,切实解决当前一些职工因为困难打不起官司和因不懂法而不会打官司的问题。
据自治区总工会法律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自治区总工会逐年加大对县级工会、基层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要求各县级总工会聘请专业律师,专门为所辖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大型企业等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符合单独建站条件的单独建站,不具备单独建站条件的,设立服务点,定期派律师到基层值班,把服务送到企业一线、送到职工和农民工身边。
截至目前,各级工会采取选调、与律师事务所或者与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等多种形式,在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全区14个市总工会、113个县(区)总工会(含经济开发区)和88个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大型企业等基层工会均建立了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参加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专业律师、法律工作人员达到1000人。实现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无论困难职工或是进城务工人员,无论身在城市还是乡镇,对自身劳动权益有所主张均可在一小时内到最近的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申请援助。2019年,全区各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达542件,创历史新高。
据了解,当前,农民工是工会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各级工会坚持把困难职工、农民工作为职工法律援助的着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