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公司总局积极拓展商标申请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受商标局委托,地方公司、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地方政务大厅或注册大厅设立商标受理处,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等业务。目前,总局已在四川雅安、浙江台州等地开展试点,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增设。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商标申请规模,总局今年还将在京外合理布局,开展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和业务需求适时增设。
为进一步便利商标申请人,《意见》还提出要优化商标注册流程,通过调整内部程序等方式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放时间由6个月左右缩短至3个月内,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核查商标注册状态时可以通过商标数据库核查。
对于确需商标局书面证明注册商标状态的,商标局通过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册证明专用章”的方式办理,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申请的当场办理;通过邮寄办理的,商标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