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帮助京津冀跨区域劳动者就近就地维权,今年三地劳动监察部门联合下发了《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明确了京津冀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启动协查的情形、协查层级、委托协查申请范围、文书样式及完成时限等内容。劳动监察部门还着力推进京津冀劳动者工资支付异地救济办法的实施,在案件查处上采取“一点投诉、三地联动处理”的工作模式,减少跨地区案件的流转审批层次,着力提高办案效率。也就是说,三地广大劳动者,在三地任何一处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形之下,就可以就近就地投诉,维护合法权益。上半年,京津冀三地完成了36件案件流转、协查。
举例来说,张某,河北唐山人,2019年3月起在北京丰台区某公司上班,公司拖欠其2019年5月至9月工资,由于张某家庭事由,2019年10月着急回家,张某想要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追回公司拖欠的工资。按照以往惯例,张某要在用工所在地北京丰台区劳动监察机构投诉,配合调查取证。但协查方案出台后,张某可以回到河北唐山老家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并出示相关的证据材料,唐山地区劳动监察机构可以受理此案,然后通过协查办法,按协查规定程序直接流转至北京丰台区劳动监察机构。丰台劳动监察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唐山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者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