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纪女士原是洛江区一家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2014年8月14日,她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腰部受伤。经认定属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去年7月22日,洛江社保中心作出工伤核定待遇为42865.4元,并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金打入纪女士所在的公司。但因该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停业,且账户被冻结,导致她过后无法领到该笔赔偿金。无奈之下,今年4月6日,纪女士将洛江社保中心起诉到丰泽法院,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今年6月21日上午,丰泽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邀请15名全国、省人大代表一同旁听了该案件。庭审后,双方均表示愿意进行调解,案件未当庭宣判。
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洛江区社保中心与纪女士终于签订了书面和解协议。社保中心当场支付给纪女士工伤保险待遇款项共计42865.4元。纪女士收取该款项后,申请撤回诉讼,这起“民告官”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