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者著作权被电视台侵犯,获赔6000元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6-29南京税务

摘要:原创者著作权被电视台侵犯,获赔6000元


近日,遂宁市文广新局接市民举报,称其作品被浙江省某电视台侵犯著作权。经市文广新局调查取证,确认该电视台在未告知原作者的情况下,将其作品改编成为电视节目播放。

随即,市文广新局及时与当地版权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接洽,移交线索,协调办理,促使案件于近日得到妥善解决。在征得作者本人同意下,该电视台支付作者6000元改编权、摄制权版权费,原创者的权益得到了极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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