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医疗费补贴如何调整?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9〕35号)的规定:
★7月1日起,凡符合规定条件生育或者流产的妇女,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2、此次调整涉及的对象是?
3、生育医疗费补贴怎么领?去哪领?
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组成部分。按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直接到就近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
(补:不清楚生育生活津贴相关内容的请看下图)
4、领取生育医疗费补贴需凭医院出具的发票吗?
我国的生育医疗费补贴领取有三种模式——
定额支付,
实报实销,
医疗保险+定额补贴。
上海属于第三种,即对于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费用,实行定额补贴。但定额补贴部分不是凭医院发票实报实销。
5、生个孩子3600元医疗费怎么够?
需注意,生育医疗费中并不是所有费用都不进医保。
住院生产申请人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中就有医疗保险基金承担部分。
还如妊娠妇女人工流产所发生的医疗费,按《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