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资,4个真相收走不谢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2-07南京税务

摘要:什么是工资,4个真相收走不谢

新版《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

5、补贴;

6、加班工资等。

一般而言,对于每月通过银行卡或现金签收形式且明示为工资的款项认定为工资没有争议。

但现实中,企业发放工资的形式可谓五花八门。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企业出于减少成本的目的而为之。

但是这样往往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困难,对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也带来困难。接下来,我们就说说那些常见的发放形式,算不算工资。

真相1报销能算工资吗?

报销一般指,企业对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而产生合理花费的核销。

报销成立要具备两个要件:

履行工作职责

应当遵循企业有效的报销制度。

另外,报销属于实报实销,不会出现每月固定金额的情况,即使有也应当是偶然状态。

如果企业每月对员工的报销金额固定,且所涉发票与工作无关的话,目前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一般认定为工资。

真相2关联企业支付的款项能算工资吗?

有些企业主,出于种种目的,注册多个企业,企业之间存在明显关联。

不同名称的企业分别向一个劳动者支付报酬,而劳动者只在一个公司工作,而工资由关联的不同企业支付,那么如果在没有证据证明其他企业支付款项性质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判决。

但是,假如劳动者确实在外兼职,且企业之间没有关联,企业方也有证据,那么一般所做的判决对劳动者不利。

真相3固定加班工资算工资吗?

有一些企业,在拆分职工工资结构时,将一部分工资拆分为固定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能根据工资情况和加班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费。

因此,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固定加班费,并每月按约定支付固定加班费属违法,劳动者领取了固定加班费后,仍有权依据实际加班时间,主张支付加班费差额。

真相4工资单的重要性

经常会有人说:我从来都见不到工资条,我都不知道工资条长啥样……那么问题来了:单位必须给你发工资条吗?

答案是这样的!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除此之外,小编还特别整理了工资单的五看一保存,一起来看看吧!

五看

1、看发放时间

拿到工资条,首先要看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按照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如果遇到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

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

而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拖欠工资的,则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2、看工资总额和分项是否正确

工资条拿到手后,看一看上面的数字是否按劳动合同签订的数额足值发放。而且,用工单位不可以用实物代替货币工资。

除了“三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的费用非特殊情况下也不得扣除。单位也不得随意调整约定好的分项工资。

3、看是否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

最低工资的支付方式应以法定货币进行支付。

4、看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几项费用是否已从用人单位扣除,并进到了个人账户?是否按当地标准进行缴纳?这些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部门查询。

5、看个税

现行的个税免征额为3500元。在你拿到工资条后,应该看一看用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代扣个税。

一保存:工资条是维权的重要凭证

每个月的工资条都应当妥善保存。因为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依据,在很多的劳动争议中都可以作为证据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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