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积金提取变化:公积金提取仅转入个人联名卡
北京现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还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这一规定的实施,杜绝公积金骗提风险。
第二、公积金贷款变化:非京籍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以往的北京公积金贷款购房规定,并没有对“在北京工作且具有公积金账户的非北京籍职工”有过明确要求,但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则首次提出了非京籍职工可异地使用公积金购房。
在北京工作且在北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京籍职工,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除北京和原籍两地外,在其他地区购房的不予受理。同时指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购房的,除原有材料外,还需提供限购证明。
第三、积金存缴变化:5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服务
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就近选择所属区域的银行网点办理,不用再去管理中心了。为了便利于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现已设有56个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缴存、支取、查询等服务。
网点还提供免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服务,除了窗口办理外,现场还有一台柜员机可以自助办理,没有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只要带上身份证,3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好自己的联名卡。
第四、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变化:西城区实行经办人为该单位正式职工
以往到北京各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单位经办人变更业务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变更,但2019年6月起西城区管理部办理经办人变更业务,要求所变更的单位经办人在该单位公积金户里是必须缴存状态,而办理单位登记开户的单位经办人需要提供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来核实其身份,以此确认经办人为单位正式员工,否则不予办理。
除了以上几点的变化,最重要的就是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千万不要存有欺诈做法,一旦骗提公积金则3年内不得申请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小伙们一定要注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