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及创业中合伙人的选择。打一个不太上得了台面但是很实际的比方,创业者寻找合伙人就像男的找老婆、女的找老公一样,应该十分慎重。但是很多的创业者善感情用事,当在一块创业的时候才发现并不适合,要是好聚好散也没有什么,问题是,很多创业合伙人离不了,扯不清,严重创伤了创业企业的元气。主要原因就是很多创业者对于合伙人的真正内涵是什么不清楚,选择合伙人太随意,给人股权太随意,结果埋下了祸根。
合伙人是公司的缔造者,也是当然的最大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合伙关系相当于婚姻关系的“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不说厮守一生吧,但最起码要在创业期的三五年能够相濡以沫。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大家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需要按程序征得合伙人同意。公司赚的每一分钱,都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调查显示,很多的创业者喜欢把自己在创业艰难期雪中送炭的人拉入到创业团队中,并许诺他们股份,使之成为合伙人。比如:短期资源承诺者、天使投资人、兼职大牛、早期骨干员工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不是不能成为合伙人,不是不能给他们股权,主要创始人如果在人家两肋插刀帮你的时候,你一激动送上20%的股份,这将为你的以后埋下隐患。
现实中,创业者因为股权分配的问题导致创业项目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西少爷案例,对于许许多多正走在创业路上的公司,或可为前车之鉴。这本来有可能是一家前途无量的明星创业公司,却在公司刚刚走上正轨时,创始人团队分崩离析。我们不知这场风波将何时、以何种方式了结,也不知这家明星公司最后的命运。但在这些年轻人的讲述中,我们能看到合伙人在股权、融资、众筹等问题上的纠结。
伊光旭集团是由伊光旭和樊少两人建立的。新浪草根微博排行榜前50名中,几乎有一半都是伊光旭集团所控制的,其中“冷笑话精选”的订阅数量更是超过了《参考消息》这份中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创业初期由樊少主要负责微博的公关推广和外联工作,也包括抢账号,而伊光旭和他的同学主要负责内容运营。后来伊打算注册公司,需要30万元启动资金,樊少计划出资,要求持股51%被伊拒绝,正当樊少计划降低持股额度的时候,天使投资人蔡文胜决定投资他们。当蔡文胜的资金到账之后,公司开始了飞速的发展,而身为联合创业者之一的樊少却并未与伊光旭谈过股权分配的问题。直到2011年6月,伊光旭宣布给几位联合创始人总共3%的公司股份,迫使这几位联合创始人出走,并带着了公司的几个著名的草根大号“创意工坊”,从此,伊光旭集团在走下坡路。
真功夫的纠纷大家应该比较了解,现在对它的生意还不影响,但是很遗憾它还没IPO。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股权问题引发内部纷争。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我们看到了别人创业失败血的教训,应该从中学到经验和教训,避免自己在创业中再走同样的错路。那么,如何做好创业中的股权分配问题,实现整个团队的高度协作呢?
基于公司法规定的的股权1/2的决议规则和2/3的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权分配是持1/2以上股权,更理想是2/3以上。这一点,在北京宇泰思科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知识投资体系中也是被认可的。除了股权分配机制,互联网知识投资还涉及到了股权退出机制以及股权分红机制,这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个流程和体系化的机制服务,具有较大的意义。
打个比方,A、B、C合伙创业,股比是6:3:1。做着做着,C觉得不好玩,就走了。他手上还有10%的股份,如果项目做起来了,他等于坐享其成,这样对团队里的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这个时候,就可以实行股权授予制度,事先约定,股权按4年授予来算,我们一起干四年,预估四年企业能授予完成。不管以后怎样,每干一年就授予25%,C干满一年整离开了,他可以拿走2.5%(10%X1/4)的股份,剩下的7.5%就不是C的了。剩下的7.5%有几种处理方法。第一种,强制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第二种,以不同的价格按公平的方式给A和B,这样A和B还可以重新找一个代替C的位置。
这是互联网知识投资提出的股权分配机制的方法之一,还有关于预留股权的问题、股权退出的问题以及股权分红的问题我就在这里不一一赘述了。
所以,创业中的创始人要缜密思考,公司关键成功要素是什么?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关键成功要素、业务节点需要哪些人负责?应该给他们哪些利益进行捆绑? 也只有明白了这些,才能正真的把股权分配问题落到实处,才能正真的给创业企业带来前进的动力。反之,失败的股权分配,貌合神离的创业团队,只能让创业项目死得更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