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正《美人制造》侵权案宣判 法院认定电视剧不构成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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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于正《美人制造》侵权案宣判 法院认定电视剧不构成抄袭

11月7日,作家周浩晖诉电视剧《美人制造》着作权侵权一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电视剧《美人制造》不构成对其小说《邪恶催眠师》的抄袭、改编,判决驳回了周浩晖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美人制造》为於正编剧作品,其以唐代武则天统治时期为背景,讲述美容圣手贺兰钧(金世佳饰)的故事,2014年在湖南卫视首播。今年3月17日,周浩晖起诉周静等六被告侵犯着作权一案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周浩晖方面起诉称“美人制造第二十九集、三十集的催眠情节涉及对其小说的侵权,要求各被告登报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和诉讼费831480元”。

对於以上起诉内容,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於2019年11月7日一一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被诉作品与原告作品不构成实质性相似,两部作品主要故事情节、故事结构顺序均不相同,原告周浩晖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周浩晖的诉讼请求。《美人制造》剧方律师称,人民法院判决公平公正,将对类似案例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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