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备案?
外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登记事项包含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等。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
外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条件如下:
申请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净资产回报(收益)率高于5%、资产负债率低于70%、审计报告(净资产、净利润大于投资额)、境内主体行业不涉及敏感行业及国家、股东背景、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相关的董事会或出资决议、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并购类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及第三方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投资主体自有资金证明。
提交的材料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国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外资集团公司境外投资备案表怎么填写?
外资集团公司境外投资备案表的填写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基本事由:境内主体公司名申请并购国家/地区的境外企业名称的备案。
投资路径(第一层级境外企业):填写申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层级企业,该企业为投资平台,不从事具体经营业务,一定要填写中文名称。
境外企业中文名称、境外企业英文名称:填写申报企业在境外设立的被投资企业的名称,需要填写中文名称或英文名称。
投资主体情况:境内主体公司的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投资主体控制且本项目涉及的境外企业情况:如果项目不仅涉及境内主体公司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还涉及境内主体公司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需要填写该境外企业的信息。该境外企业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股权结构(前五大股东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的控制关系(境内主体公司以何种方式控制该境外企业)、经营情况(近两年主要业务情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近两年是否受到所在地行政、刑事处罚(如有,则进一步说明有关情况)。
投资地点:直接目的地指在境外新建或并购的第一层级企业所在地;最终目的地指在境外新建或并购的最终层级企业所在地,一般是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企业经营的所在地。在并购项目中,最终目的地一般指被收购企业的注册地;如果被收购企业主要资产所在地或主要业务运营地与其注册地不一致的,应在“投资主体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中予以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无特殊情况可省略。
以上就是外资集团公司境外投资备案表的填写步骤,需要注意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并且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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