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变革法律人准备好了吗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6-29南京税务

摘要:迎接变革法律人准备好了吗

每年的毕业季,校园广播都会滚动播放充满淡淡哀愁的《斯卡布罗市集》《那些花儿》和《再见》等青春歌曲,微信朋友圈也会被法学院校的院长、校长们的毕业致辞刷屏。师长们希望,即将走向法律行当、翻开人生新篇章的毕业生,除了“为权利而斗争”“坚持正义”、在法律领域有所进取之外,也能在广阔天地中“成身成性,达至诗意的生活”。言语之中,包含着对未来美好的企盼。的确,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有不少人断言,法律人的春天再次来临了,法律市场也将迎来欣欣向荣的美好局面。

但现实并不总如致辞那般温情。从国际层面看,已有学者指出,法律市场正处于“史无前例的变动之中”。在这残酷的变动之下,法律职业必将面临新的挑战。未来的法律市场可能不会再像今天这样,被律师垄断所有法律业务,新的市场参与者或许会借助商业管理、信息技术等手段,掀起一场针对法律职业的天翻地覆的“革命”。每个年轻而有抱负的法律人,都需要为此做好应对的准备。这就是牛津大学教授理查德·萨斯坎德《法律人的明天会怎样?——法律职业的未来》这本书所讲述的主要内容。

法律职业的前世今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由职业构成的社会,法律职业的产生与西方的职业化过程相伴随。当法律工作成为一个独立的、依赖脑力劳动的专门工作以及从事法律工作,就可以获得中等以上收入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时,“法律职业”就成为了一个专门的行当。法律职业化包括法律职业人员、法律职业机构和法律职业运作的专门化。不管是英美法系广义上的lawyer,还是大陆法系的jurist或magistracy,指的就是从事法律职业的这群人,也就是“法律人”。

“法律人”,是每一个有过法律学习经历和从事法律职业者的骄傲称谓。长期以来,法言法语、厚重判例、法袍假发等高度专门化的符号不仅是法律职业的象征和标志,也阻挡着其他行业的介入。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职业性是法律职业的基本属性,而对职业资源的占有则成为划分法律阶层的标准之一。法律人共享着相同的法律知识、法律语言和法律思维,有着共通的职业技术、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以英国的柯克大法官所说的经过长期学习和实践方才习得的“技艺理性”(artificialreason)为傲,并以“法治即法律人之治”等话语,宣示着对法律领域的绝对主权。

所以,即便法律职业在当下面临各种危机——《迷失的律师》《法律人,你为什么不争气》等书籍,都对法律职业的伦理危机、法律理想的衰落、利益群体的形成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刻画,但大体上讲,法律人总会以这个壁垒森严的职业群体为骄傲,甚至不断呼唤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三重驱动力导致变革

然而,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等力量正改变各个领域的格局,也对法律实践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理查德·萨斯坎德看来,由于三股力量的驱动,未来20年间,律师的工作方式乃至法院的运作方式都会发生改变,而无法适应的传统法律服务机构将被淘汰出局。这三股力量就是“事多钱少”“执业泛化”和“信息技术”。

“事多钱少”是对当下法律服务市场高昂收费的一大反馈。随着全球经济不景气局面的持续,律所高盈利的黄金时代已成明日黄花。各类客户都在削减法律相关团队和业务的预算以降低运营成本,这将难以避免地改变律师的工作方式。

对于法律服务者而言,最好的应对方法可能是基于“效率策略”和“协作策略”,以“替代性费用安排”“按价值收费”等手段来满足客户降低收费的需求,同时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降低法律服务成本。

“执业泛化”意味着不具有律师身份的人也可以参与到法律服务运营中,成为法律市场的新参与者。他们可能在商业管理等方面比律师更有优势——改变律所的传统工作方式,并提供更为便捷、廉价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事实上,针对法律职业的批评由来已久。不少人都认为法律职业是“不正当的垄断”,限制了市场的竞争。“执业泛化”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要引入更多行业外的力量,增强法律市场的活力。但反过来看,“执业泛化”其实也意味着未来法律人就业面更宽,法律人不一定非要去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务部。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流程外包商、法律租赁中介、在线法律服务提供商、法律咨询公司等,或许都是不错的选择。

“信息技术”无疑是近年来对各个行业冲击最大的力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律服务中的很多环节都已标准化、系统化了,重复性人力付出大幅降低,甚至连诉讼业务也可以拆解并外包。比如,整个诉讼过程可以拆解为“文件审阅、法律研究、项目管理、诉讼支持、电子披露、策略、战术、谈判、法庭辩论”几部分,这其中并非所有的事务都必须由律师来做。所以,未来的法律市场,可能不仅是简单的电子化、在线解决纠纷和APP管理,像法律开源、大数据分析、虚拟法院甚至人工智能都有可能成为现实。

事实上,智能系统的流程化处理方式,极大降低了法律服务的劳动成本,能在法律服务中实现“法律工作的大宗商品化”。美国维拉诺瓦大学法学院的米歇尔·皮斯托教授在《法学院与技术》一文中曾说,20年前,她作为初级助理从事了一项涉及审查上千页文档的交易。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内,她每周工作6天,每天用近10个小时阅读文档,手写记录并这些内容供高级律师审阅。

律所当时采用的是小时计费系统,这些时间最后都算到了客户的账单上。而现在借助信息技术,由一个助理核对和浏览文档,一个律师审查和解释相关文档,这项曾花费她500个计费小时的工作,在电脑上几天就完成了。

需足够灵活适应市场

当下,全球社会都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法律的作用,就是将不确定性降到最低,法律人也必须有足够的灵活性来适应市场。

2000年,美国大法官约翰·佩里曾说:“现代社会中,我们需要更多受过良好教育和上进的法律人,需要更多法律想象力和创业精神,需要更多打破常规思维模式的做法。”

所以,未来的法律职业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二三十年前,人们可能还会认为法律工作会一如既往地发展下去,但这种看法在当下显然已不合时宜。未来的法律职业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的介入而出现断层。变革后的法律行业也会和当下截然不同。除了传统的提供量身定制服务的律师职业,未来可能也需要法律知识工程师、法律项目管理师、在线纠纷解决师等职业。

那么,每位年轻而有抱负的法律人乃至传统法律服务机构和各大法律院校,将以什么来应对这些挑战?这可能不仅仅是法律教育行业所要思考并回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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