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材料损失应如何税务处理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8-12-17南京税务

摘要:企业发生的材料损失应如何税务处理

【问题】
  我公司在外省购入材料,经过火车、汽车转运后到达我公司,对方以发货为准,并开增值税发票给我公司。现在我公司过磅后短少原材料约10%,损失几万元。请问短少的材料损失能一次转入生产成本吗?我公司对短少的原材料是否要进项税转出?该批损失的材料要申报国税局后才能在税前扣除吗?
  【解答】
  对于短少的10%材料损失,首先应查明原因:
  (1)销售方或运输方的原因;
  (2)路途中的合理损耗;
  (3)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非正常损失。
  除了路途中的合理损耗可以转入生产成本外,其他两种情形均不能转入生产成本


吉客财务-行业领先的一站式企业服务o2o平台、为创业者服务!

郑重声明:

本站部分文章均为互联网所得,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