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起,符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市民,可自由选择任一区(县)管理部业务网点办理租赁提取申请,无需再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业务网点提出申请了!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的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呢?能提取多少钱?流程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
一、个人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二、单位集中办理
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的,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的规定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提取对象及条件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上述第(二)项“租赁住房”是指承租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原廉租住房和原公共租赁住房)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
如申请人的配偶参与提取,也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放宽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及本操作细则中申请人的相关规定。
提取金额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二)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三)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要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申请资料《www.jsrw.com/knowledge/2019080226》
提取时间和方式
1、非按揭用外地公积金买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7月25日起,上海任意网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租房啦!
南京注册公司_吉客财务2019-01-28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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