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快两年,工伤认定也快一年半了,但纪女士尚未拿到工伤保险赔偿金。于是,她将洛江区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洛江社保中心)告到法院。昨日,丰泽法院公审此案,这起“民告官”的官司吸引了多名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到场观摩。
原告 赔偿金至今未拿到
纪女士系洛江区一家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2014年8月14日,她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腰部受伤。去年1月6日,经洛江区人社局认定,她属工伤。经鉴定,她的伤残等级为九级。去年7月22日,洛江社保中心作出核定,认定该起工伤待遇计42865.4元。但纪女士认为,洛江社保中心核定的数额较少,她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应为53891元。
纪女士在起诉中称,至今她一分钱赔偿金也没拿到。于是,她将洛江社保中心起诉到丰泽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53891元。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被告 责任在公司账户被封
“我们早已给付这笔钱了。”昨日庭审,洛江社保中心表示。
洛江社保中心说,就纪女士遭受工伤一事,该中心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数额为42865.4元,而非纪女士所说的5万多元。去年7月29日,社保中心与纪女士核定无误,纪女士确认后并指定社保中心将款项汇入公司账户。纪女士之所以至今未能领取这笔款项,是因为公司的账户被广东某法院冻结,导致钱无法取出,因此责任并不在社保中心。
社保中心当庭提供的流水账等证据显示,该中心在去年8月16日就已履行了给付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即便有争议,纪女士也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但直到今年3月份,纪女士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起诉期限了。
据悉,因为公司账户被查封,导致钱无法取出,纪女士曾向广东某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但被驳回。她又向当地的中院申请复议,目前尚无结果。
庭审后,双方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法院表示,若最终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将依法进行判决。
庭外 跨域庭审获代表称赞
因纪女士家住洛江,为方便她的诉讼,昨日的庭审现场,她并未出现在丰泽法院的原告席,而是出现在洛江法院。原来,洛江法院和丰泽法院利用“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使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庭审,纪女士就近到洛江法院,洛江社保中心则到丰泽法院,通过视频对接,进行实时庭审。
多名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观摩了这场庭审。代表们认为,泉州法院全国首创“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确实给打官司的群众带来了很大方便,省去了他们舟车劳顿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