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注册大厅会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当场退回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的,商标局接收申请文件,申请人当场缴纳费用,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进一步审查合格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经进一步审查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后什么时候拿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递交的申请文件后,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予以受理;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将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对商标图样的要求
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张。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对于颜色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所需提供的黑白稿,应另行制版,制作一张清晰的黑白图样,不能简单地复印原图样。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申请立体商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能够确定三维形状,并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
●申请颜色组合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其构成要素为颜色。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申请指定颜色商标需要声明吗?怎样填写?
以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无须声明。只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着色图样1份即可,并另行附送提交黑白稿1份。
●申请声音商标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此外,应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应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为: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注意: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以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商标描述中也应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MB,格式为wav或mp3。注意: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
●什么是商标使用方式?哪些情况下要填写?
简单地来说,商标使用方式就是申请人使用该商标的方式。例如申请人生产的糖果的形状都是某一种特殊的三维标志形状,那么申请人在第30类商品“糖果”上以三维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时,商标使用方式就可以填写“该三维标志是使用在糖果的形状上”。
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以肖像申请商标,有何要求?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权人的授权声明书,授权声明书应包括作为商标图样申请的肖像人肖像。
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不需要附送授权声明书。
若商标图样中的人物图形并非真实的人物肖像,只是创作画或电脑制作的虚构的人物形象,应当在“商标说明”栏中予以说明。
●外国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外国人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安部门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
●我们是一家外国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商标申请吗?能让在中国的分公司代为办理商标申请吗?
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我们是一家香港(澳门/台湾)公司,可以到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吗?
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中国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港澳台居民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
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通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该副本应当经受理该申请的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我国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使用《商标注册申请书(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均应附送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的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同时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及2份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